因琐事杀死前妻并肢解,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26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006年5月31日下午,与前妻罗某依旧同居的被告人童某要求查看他人发给罗的手机短信被拒,二人遂发生争执。冲动之下,被告人童某在借助地用双手掐住罗的颈部并致其窒息死亡。随后,丧心病狂的被告人童某将罗的尸体肢解。
2008年3月4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童某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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