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上瞒下私分土地补偿款
海南西环铁路提速工程建设征用三亚市凤凰镇林家村西辽一组的土地,被征用的土地多出1.56亩,被告人林学明、会计文业兴(另案处理)商量后,利用林学明任西辽一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将多出的土地记名于林学明的二女儿林某名下。两人对村民隐瞒1.56亩的事实,在收到土地补偿款后,私分。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林学明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村委会村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32239。2元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2009年6月12日,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学明犯有职务侵占案,有期徒刑二年,并追缴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