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砍伤人大代表
被告人张某与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李某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2003年开始二人共同开发朝阳区六里屯某地块,后因城市统一规划建设,该项目不具备开发的条件而终止合同,而张某则认为李某一直在推脱责任、不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经济纠纷。
2006年4月11日,张某的情人秦某雇凶将李某砍伤后逃离现场。2006年5月12日,被告人张某和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和朝阳公安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鉴定,李某所受损伤程度被分别鉴定为重伤和轻伤(偏重)。
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2007年9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年。2007年11月7日,被告人张某等人不服,遂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轻判。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