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闹事被保安重伤,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35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2006年6月11日晚,受害人陈某由于喝酒太多,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银城大酒店迪吧作出不雅举动,多次被保安制止。次日凌晨,受害人陈某离开酒店时,又试图闹事被保安被告人薛某某、杨某等共同殴打,造成受害人陈某外伤致脾脏破裂出血,损伤程度为重伤。
2007年1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薛某某等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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