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称领导家人四处行骗被抓
被告人王某不务正业,曾因诈骗等罪名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死悔改,冒称是某市市委书记的父亲,有关系能帮忙找工作,以此来向被害人行骗。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以帮被害人赵某、户某等人的亲属找工作的名义,收取赵某5万元,户某等人现金1万元至2万元不等。胆大妄为的王某还冒称是一家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负责人,于2009年与被害人张某和李某签订合同,骗取两人共计22000元现金。
案发后,王某被抓获归案。
诈骗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因其一人身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最终,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