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董事长骗财骗色
2007年4月,袁某(被告人)刑满释放,坐了20年牢狱的他不思悔改,仍然继续寻找作案对象,骗钱财。后袁某认识了被害人方某,声称自己是某公司副董事长,骗取方某的信任,和方某同居。后袁某相继结识了被害人王某、赵某、李某,仍旧以副董事长的身份,以做生意缺钱等种种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赵某、李某钱财,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并与被害人同居。后四位被害人知道被骗后,立即报警。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基本确认了袁某的犯罪事实。
诈骗罪怎样处罚
法院以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