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销售经理卷走公司货款被抓,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销售经理卷走公司货款被抓,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542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销售经理卷走公司货款被抓,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2008年4月28日,被告人代某进入北京一家科贸公司工作担任公司业务二部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据悉,科贸公司在河北省冀州市设立办事处,代某负责河北省部分地区的业务开发和销售工作,销售货款结清后直接汇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为其发放奖金提成。2008年6月8日,科贸公司开始为河北省某散热器有限公司提供散热器用塑粉,后代某以职务之便擅自从散热器公司结走货款387172元,交与科贸公司20万元后,卷走其余货款用于个人生意和购买汽车。此后,公司派人多方寻找代某未果,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009年9月20日,代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遂以职务侵占罪将被告人代某公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代某及其代理律师辩称,自己与科贸公司是代理销售关系,并不是该公司员工,拿走公司货款是因为双方在货物差价等方面产生矛盾,属于经济纠纷,并不构成职务侵占。

最终,房山区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同时退赔科贸公司货款187172元。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