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辱妻30年死于妻子铁锤下
王某(女)与王某某(男)结婚已有30年,婚后王某某长期侮辱妻子王某。2012年8月19日晚,醉酒后的王某某再次侮辱王某,不堪忍受侮辱的王某于2012年8月20日凌晨趁王某某熟睡之机,手持铁锤连砸王某某头部数下,王某某受伤惊醒后逃离,王某紧追不放,继续持铁锤连砸王某某头部数下,砸至王某某身亡。经鉴定,王某某系被铁质圆形锤面类物体反复打击头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刑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手持铁锤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王某某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在侦查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害人近亲属已对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后,固镇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作案工具铁锤一把,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