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老鼠仓案破获
自2006年7月起,“海归”硕士许春茂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对上述两个基金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自2009年2月28日直至2010年4月15日其离职,许春茂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MSN通信、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在许春茂控制选股的原先大学校友“史某某”、“王某某”证券账户上,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人民币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09余万元。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至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2011年5月6日,许春茂写下“本人供述”。此案为上海市首例证券“老鼠仓”案。
2011年10月9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许春茂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的指控均无异议。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春茂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先于或同步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综上,法院当庭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春茂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许春茂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