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上海证券老鼠仓案破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上海证券老鼠仓案破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此文章帮助了42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上海证券老鼠仓案破获

自2006年7月起,“海归”硕士许春茂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对上述两个基金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自2009年2月28日直至2010年4月15日其离职,许春茂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MSN通信、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在许春茂控制选股的原先大学校友“史某某”、“王某某”证券账户上,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人民币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09余万元。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至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2011年5月6日,许春茂写下“本人供述”。此案为上海市首例证券“老鼠仓”案。

2011年10月9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许春茂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的指控均无异议。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春茂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先于或同步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综上,法院当庭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春茂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许春茂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