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马龙重大涉烟案破获
2010年8月初,昆明市寻甸县农民王存华从本县北大营村委会花沟村农户手里收购烟叶331包,存放在曲靖市马龙县县马过河镇老火车站某废弃烟点。同月30日,寻甸县农民周存花联系马明雄运输烟叶。当日,马明雄将周存花之前购买的139包烟叶和王存华收购的331包烟叶装车,重量为20517。5公斤,初烤烟叶价值人民币357166元。另据查明,周存花2010年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同年5月5日刑满释放。
非法经营罪如何定罪量刑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存华、周存花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烟叶,价值35。7万余元,属情节特别严重。马明雄明知他人非法收购的烟叶而运输,三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宣判后,被告人周存花、王存华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1年9月6日上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周存花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判决被告人王存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判决被告人马明雄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