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工地电梯电脑主板被抓
被告人陈某某四处打工谋生,因想做生意缺钱,便萌生了盗窃比较值钱的控制电梯的电脑主板的念头。随后,陈某某趁晚上工地没人之际,在2010年2月至8月间,先后潜入安徽宣城市多个工地,使用随身携带的钳子、撬棍等工具,将施工工地高楼房顶上电梯控制柜内安放的控制电梯的电脑主板、变频器偷走,涉案价值高达763553元。
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76355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