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儿子涉黑被犯罪判刑
被告人徐某1在担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为其子被告人徐某2接手港榆宾馆项目、骗取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等提供帮助,其次被告人徐某1还先后多次利用职务收受贿赂。2005年7月,徐某1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1989年以来,被告人榆树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徐某2在高官父亲的庇护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黑社会组织,该组织倒卖建筑材料谋取暴利。
期间还非法持有枪支,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将市民枪杀,将榆树市恩育乡党委书记周某打死。2005年6月,被告人徐某2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后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批准逮捕。案发后,该涉黑团伙十多名成员被警方抓获,非法枪支7支以及7辆高档轿车被收缴,
涉嫌多次犯罪怎么处罚
2007年9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徐某1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被告人徐某2死刑;涉案其余2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死刑至免予刑事处罚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徐某1和徐某2不服,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3月3日,吉林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