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伪造罚款票据兜售
2002年,被告人吴某见到兜售罚款票据有利可图,借来别人使用过的一份真的《XX市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作为样本,委托老乡金某帮忙印刷,金某见利益客观,便同意印刷500本《决定书》,并在印好后连夜乘出租车送往河北省吴某住地。公路治安查报站民警发现金某随身携带大量《决定书》,形迹可疑,经审查,得知是其同乡吴某委托其印刷,便在控制好金某后,民警即刻赶往河北抓捕吴某,吴某闻风而逃。2011年12月,逃亡近10年的吴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如何量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与他人共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属共同犯罪。
最后,惠山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