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占道引争执开车碾死大学生
2011年6月26日凌晨2点左右,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广场宵夜后分乘两辆车返回的被告人董杰和同案犯何某遇上搭乘出租车的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郭某等4人,几人因行车占道发生了争执,并相互谩骂,何某驾车追赶上郭某乘坐的出租车后,强行将郭某拖出出租车殴打。随后驾车赶到的董杰参与殴打了郭某,致使郭某受伤躺倒在马路中间。驾车离开的董杰不听同案犯姜某反复提醒“路中间有人”的情况下,故意驾车从郭某身上碾压,导致郭某当场死亡。作案后畏罪潜逃的董杰等人两天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
2011年9月,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公诉方对被告人董杰故意杀人罪的指控,2011年10月,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杰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某等6名同案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1.5年至5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董杰等5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2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对董杰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