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冲撞人群
2010年7月20日,北京泰祥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司机张某某请朋友喝过酒后,开车拉黑活。并载两名乘客开往首都机场。适逢顺义区樱花园小区约300名居民为了解决饮水问题而堵路抗议,张某某几次绕路都没通过,于是张某某在酒精的作用下,高速冲向人群,导致包括4名执勤民警在内的18人被撞伤。
张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酒后开车冲撞人群犯什么罪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无视国法和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冲撞聚集的人群,危害公共安全,造成2人重伤、6人轻伤、10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对于张某某辩护人的意见,法院认为,无证据证实张某某犯罪行为起因是被害人等人所致,张某某虽然平时表现良好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但其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