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未经授权制作游戏外挂
2008年11月,未经许可授权许可,被告人杨某宇擅自制作网络游戏“生肖传说”的游戏外挂“生肖圣火”,并在陈某凡(另案处理)提议下将游戏外挂交给被告人陈某在网络上销售。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24日,陈某先后将“生肖圣火”游戏外挂放在“淘宝网”和“拍拍网”上销售,非法销售金额共计219634元。2010年5月,被告人杨某宇又擅自制作网络游戏“星尘传说”的游戏外挂“星空小猫猫”,并交给被告人杨某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后游戏中一角色名为“喜羊羊”的朋友(身份未查明)找要求代理销售该外挂。至2010年3月23日,被告人杨某宇在“淘宝网”开设网店,杨某将“星空小猫猫”外挂批发给“喜羊羊”进行销售,累计金额为249526元。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宇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5万元,陈某、杨某分别退还非法所得219634元和99526元。
非法经营罪如何定罪量刑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宇、陈某、杨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出售非法互联网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杨某宇、陈某、杨某均系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12年6月12日,延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