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赌博透支信用卡拒不还款
2008年6月,段某在某投资公司做统计,从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因段某喜欢赌博,收入不错的他需要经常借钱来偿还透支钱款。2010年4月,失业的段某靠透支信用卡生活。2010年10月,银行电话催款,告知其已被列入黑名单,段某索性更换了手机号码试图逃避还款。2011年7月,不断邮寄对账单的银行只好派工作人员到段某老家催款,但段某仍继续逃避。2011年6月16日,银行报案。截至2011年5月20日,段某共透支本息合计人民币25282.31元,其中本金19934.89元,利息及滞纳金等合计人民币5347.42元。2012年4月18日、5月21日、6月5日,段某在家人的帮助下,三次将全部欠款还清。2012年6月5日,段某投案自首。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处罚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念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2012年7月30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