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贩卖淫秽光碟牟利
29岁的女子姜某经营一家音像店。2007年的一天,有人向姜某购买色情光碟,姜某便打起了销售淫秽光碟牟利的念头。2007年至2011年12月,姜某先后四次以每盘1。6元的价格购进淫秽光盘600余张,暗地里又以每张5元到10元的价格销售掉200余,非法获利800多元。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如何认定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被告人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一审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