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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限是多长,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1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假释考验期限是多长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行刑制度。 假释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累犯,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假释的考验期,无期徒刑是10年,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践中,有期徒刑犯假释考验期,一般不能少于六个月。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实施假释考察的监督机关是罪犯假释地的公安派出所。

二、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缓刑考验期并不代表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是否执行原判,取决于他在考验期的表现,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发现未判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期满后原判的刑罚才能不再执行。否则,需根据情况,执行原判决或重新审判。因此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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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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