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送货撞死两人
2010年8月10日凌晨,被告人顾某某驾驶货车和妻子杨某一起去送货。当货车行至221省道附近时,被告人顾某某由于疲劳驾驶,脱离机动车道,将受害人徐某、盛某撞倒。但事发当时,被告人顾某某根本未察觉自己撞人的严重事态,仍继续驱车前行。直到行至江苏省启东市东元路口,发现货车存在损坏,才报警并掉头找寻受害人。此时,受害人徐某、盛某因失血过多已死亡。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人顾某某负有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顾某某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得到原谅。
违规行驶撞死人犯什么罪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行驶时,由于疲劳驾驶而违法交通法规,盲目行驶,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该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