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人销售伪劣羊肉卷
自2010年8月开始,被告人王某、韩某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以9元、斤和14元、斤的价格购得鸡肉、羊肉、羊肩肉等,并将其购得的肉制作成羊肉卷在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区某市场对外售卖,直至2011年6月,被告人王某、韩某销售伪劣羊肉卷共计24.2万元。
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定罪量刑
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韩某违反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对外进行出售,销售金额24.2万元,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最后,海拉尔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韩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