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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创非法期刊诈骗版面费,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6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二人创非法期刊诈骗版面费,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2003年,怀揣在发财梦想的郭某夫妇,得知通过出版期刊发布论文可以收取版面费牟利后,双双辞去了工作开始谋划。2003年8月,郭某与妻子符某成立了海口杰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始从事非法期刊经营活动,两人先后利用和编造刊号创办了20多种非法学术期刊,并对外假称是正规期刊。为了能吸引需要晋升职称的人的投稿,两名被告人还在非法设立的数十个网站上发布征稿信息,有人向其投稿后,两人就可以向其索要版面费,从而牟利。经查,截止案发两名被告人先后注册了多家公司,编印了《中国教育科研》等在内的多达20多种的非法期刊,非法获利1060余万元。为了能更好的伪装自己,两名被告人私刻了93枚公章,同时还伪造了多种证书。2011年2月,接群众举报,海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海口警方联合捣毁了该非法经营的窝点,后发现为“专家”校对论文的竟是中学生。

检察机关指控,符某等被告人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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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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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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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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