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冒充房主租房诈骗钱款
王某是北京某房产中介公司职员,家庭幸福。2009年起,王某开始沉迷赌博,欠下几十万赌债,王某通过高利贷试图来赢回输掉的钱款,但却越陷越深。2011年3月开始,王某利用手中掌握的房源进行诈骗,冒充房主将房屋出租,后将诈骗所得的91000元全部挥霍。2012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
合同诈骗罪如何定罪量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惩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并退赔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