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配电室盗窃致停水停电
被告人刘某曾于2008年在朝阳区望京某小区担任保安。2010年11月13日凌晨,在该小区地下车库配电室内,刘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配电室控制柜刀闸内铜片26套,造成刀闸损坏,损失价值19760元,并致使该小区大面积停水停电约7小时。17日清晨,在该小区地下车库配电室内,刘某再次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配电室控制柜刀闸内铜片7套,造成刀闸损坏,损失价值5320元,并致使该小区大面积停水停电约3小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盗窃电力设备怎么量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刘某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示,法院对其所犯破坏电力设备罪酌予从轻处罚;在案物品一并处理。
据此,法院判决刘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