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浏览视频:罪与非罪只有一步:“注水”的公司
薛玉泉,男,1948年生,山东省黄金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薛玉泉与另一公司总经理邢涛(化名、另案处理)多次商议成立私有公司,并商定以二人亲属名义作为股东申请注册登记“山东信通公司”,因注册公司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邢涛在工商银行济南历下支行某分理处为信通公司开设了验资账户,薛玉泉指使黄金公司的财务部长用本单位400万元,采取“一进一出”的方式帮邢涛成立公司。
财务部长与本单位账户所在的济南历下支行的工作人员商议安排后,在该支行设立了一个临时账户,从黄金公司开出两张各200万、收款人为信通公司的转账支票,将400万汇入临时账户,并将两张银行对账单交给邢涛。邢涛用该进账单和其他的验资所需资料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到银行查询时,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微机打出了400万元的资金余额表,会计师事务所据此认为信通公司的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出具了验资报告,随后邢某向工商局申请成立信通公司,取得了公司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行济南历下支行的工作人员通过银行内部划转将400万元从临时账户划回黄金公司基本账户,该400万从临时账户停留仅21天,仅仅为了虚假出资,骗取公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