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扬言制造爆炸被抓
2011年到2012年间,胡某某认为本村原村书记刘某在集体山场流转中牟取私利,多次到上级政府上访,并对上访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不满,扬言要放火烧山。2012年10月19日,胡某某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给信访局领导发短信称要制造一起死亡十人以上的事件。2012年10月24日,胡某某在北京被抓获。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如何量刑
被告人的辩护人称,胡某某虽采取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
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为发泄不满,编造恐怖信息,扬言制造恶性事件报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胡某某归案后,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故法院一审判处胡某某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