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由于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若假释犯在考验期内不遵守所附条件,就有可能被撤销假释,当然假释也会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下面我们进行一一列举。
1、因为假释期间内犯新罪被撤销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犯人在狱中改造较好,人身危险性消除,放在社会上不会再犯罪,那么我们就对其适用假释,当其没有在考验期内重新犯罪,我们就认为刑罚目的已达到,余刑不在执行。当假释犯在考验期只有违法行为,有再犯之虞时,我们就必须撤销。由于能被假释条件其中的一条就是接受教育改造,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显然再次期间犯新罪违反了此条件,且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要犯新罪要撤销假释,并且根据“先减后加”方法进行数罪并罚。
2、因为假释期间发现漏罪被撤销
据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若发现漏罪未经判决,就很可能现在刑期不满足假释的条件,因此需要撤销,并按照“先加后减”的方法进行数罪并罚。
3、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
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