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男童教师被控制
“我的儿子被男老师性侵了!”日前,新浪微博“杭州交通918”发布求助微博,引发网友关注。受害者母亲彭女士说,小冬是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沙墩村的留守儿童,上小学一年级。
事情涉及时间已有半年之久,主要发现是在今年6月底母亲将孩子接到其工作地点广州过暑假时给儿子洗澡方才发现臀部长有肉瘤,医院检查之后发现为肛周尖锐湿疣,医生诊断结果表明在发病前三月之内有不洁性接触,一番了解方才将其小学三年级数学老师“黄老师”性侵的事情揭露出来。
强制猥亵儿童罪的处罚
刑法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行为多发生在思想意识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和社会基层,猥亵儿童的行为往往不仅给被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同时也对被害儿童的近亲属带来较大痛苦,因此在对猥亵儿童行为进行处理时,也要将此现实状况一并考虑。
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