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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50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

从上述概念看出,正当防卫的主要特征:

1、防卫人的行为是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正义、合法的行为,其给不法侵害者所造成的损害,乃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的,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

2、是防卫人实施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上不仅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故意,反而是为了保卫社会。因此,正当防卫属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受国家法律所保护,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同时,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只要防卫人的防卫行为没有明确显著越过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需的界限造成过于的不必要损害,都属于正当防卫;只有防卫人的防卫行为明确显著越过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需的界限,造成较为悬殊的不必要损害,才属于防卫过当。

二、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是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的两个方面,是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的,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不能人为的割裂开来。其独立性在于,构成防卫过当必须兼具两个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同理,即便超过必要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其关联性在于从实践来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然造成重大损害,而只要造成重大损害,其防卫行为通常也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修订后的刑法将防卫过当规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因素,旨在放宽对防卫行为的限制,尽量把针对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纳入合法损害的范围,摆脱以往司法实践中对防卫损害衡量尺寸的苛求对防卫行为构成的羁绊和制约,以鼓励广大公民更勇敢、更主动地拿起“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也为司法机关具体认定防卫是否过当提供一个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才可认定为防卫过当。然而,如何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以及何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

2、如何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从立法精神上看,防卫过当的界限,通常就是关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这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而言,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判断他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如果在实施犯罪时,经司法鉴定,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则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相反如果经鉴定精神病人犯罪时精神正常,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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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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