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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与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061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二、死缓与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名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与死刑的区别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死刑立即执行那是死定了,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如果在缓期执行的二年中没有犯罪或者没有发现漏罪的,那么几乎就死不了了。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能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是不能计入管制执行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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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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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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