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组织越狱罪?
组织越狱罪是相对较重的犯罪,因为其公然挑战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并且给社会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那么,具体来说,组织越狱罪是指什么呢?
所谓组织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及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以非暴动的方式越狱逃跑的行为。这里的越狱,不仅仅是指从在押的场所逃走,而且也包括在押解过程中逃离这种情况。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构成这种犯罪,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指的是首要分子要有计划地组织、策划越狱过程,对在押的犯罪分子进行周密准备和分工,在适当时机逃离监狱部门或在押部门的控制。其次,这个“组织性”行为,有人数要求,即参加的人数至少要达到三人以上,否则就谈不上组织。最后,还必须注意的是,组织越狱的行为必须是非暴动的方式,即不能包含那种有计划地实施暴动以成功脱离司法机关的控制,而是指相对平和地越狱。但这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暴力倾向及行为,轻微的暴力或者非计划情况下的暴力行为是包含在组织越狱行为之中的。
二、组织越狱罪怎么处罚?
对于组织越狱罪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第317条明确规定,对于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这类主要参加分子,起刑期便是5年,以表示对这类犯罪的否定评价程度。对于其他参加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相对来说,非首要分子或者非积极参加者,他们若犯此罪,最高刑是5年。
三、组织越狱罪与暴动越狱罪有何不同?
所谓暴力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及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从上述概念上看,我们不难发现,暴动越狱罪与组织越狱罪还是有许多大的不同。首先,暴动越狱罪不要求“组织性”,只要集体或者较多的人共同实行暴力越狱行为即可,不必要求有首要分子组织策划。其次,暴动越狱罪强调越狱过程的暴动,而组织越狱罪则强调整个过程的平和,没有发生严重暴力行为,即便有暴力行为,也不是组织起来的集体的共同暴力,而是个别的非暴动性的行为。
最后,在量刑上,因为暴动越狱罪带有严重暴力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在量刑上比组织越狱罪的量刑要重得多,对于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最低起刑点在10年,并且可以判到死刑。同时,在对其他参与者的量刑上也有差别,暴动越狱罪的其他参与者,最高刑为10年,最低起刑点也达到了3年。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罪与暴动越狱罪有何不同等问题的相关解答。从本文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刑法中评价犯罪轻重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来衡量的。在组织和暴动这个两个问题上,行为方式不同所导致的量刑效果也有很大不同。当然,对于现实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建议可以请教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以求获得专业且放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