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虐待罪,虐待罪的对象是什么?
所谓虐待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之规定,指的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经常性精神折磨和身体摧残,情节恶劣的行为。
从虐待罪的罪状中,我们不难发现,本罪的客体虽然是人的平等权利和其他人身权利,但保护的对象却仅仅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与此相对应,虐待罪的主体只能是和受害者即被虐待人共同生活的具有亲属关系的成员,而不能是其他无亲属关系的朋友或人士。此外,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上,虐待罪表现为对被害人经常性的精神折磨以及身体摧残。因此,对家庭成员一次两次的打骂或者一两次的精神折磨并不能被认为是虐待,比如说家长偶尔教育子女会适当打骂,这种行为就不被虐待罪所评价。最后,还应注意到,虐待的行为,即精神性折磨或身体摧残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情节没有达到恶劣的程度,一般不会动用刑罚,而是采用一般的批评教育等手段就可以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刑法作为社会最后的手段的谦抑性。
二、虐待儿童怎么办,如何处罚?
虐待儿童,也常常在生活中充斥着人们的眼球。对于虐待儿童,并不能一概按照我们上面所说的虐待罪来处理。这不仅仅是考虑其情节恶劣的问题,还必须注意虐待罪的适用主体。即如果发生虐待儿童的事件,要考虑虐待的儿童是否是行为人的家庭成员:
1、 如果是,如果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当然可以构成虐待罪;
2、 如果不是,也即是虐待的儿童并非行为人的家庭成员,比如是幼儿园的老师或者其他不相关第三人,则不能构成虐待罪。此时应根据是否有严重危害后果,比如构成轻伤以上,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如果没有严重后果,仅仅是偶尔对儿童作出不当行为,则不宜动用刑罚。按照现实实践,一般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
三、虐待罪如何处罚?
关于虐待罪的处罚问题,我国《刑法》作了区分处理。因为涉及到家庭成员的关系,为保护家庭伦理以及维护家庭关系,刑法对此罪设置了自诉和公诉两种方式。即对于犯虐待的行为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告诉才处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因虐待行为而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即便不告国家也要处理,量刑区间是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应注意的是,致人重伤或死亡指的是过失造成的,如果是故意,则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虐待罪的对象是什么,虐待儿童怎么办,如何处罚等问题的解答。事实上,虐待类犯罪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而且其危害尤其巨大,既破坏了公序良俗,又对受害者造成了很难抹去的情感负担和身体损害。因此,了解此类犯罪,不但有助于做好预防,也有助于提高自身素质。对于具体的司法实践,建议多多请教有刑辩经验的律师,相信专业的水平能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