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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指的是什么意思,缓刑犯能否构成累犯?

此文章帮助了472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缓刑指的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犯能否构成累犯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视为缓刑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这就等于没有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累犯的成立必须满足前罪和后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罪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有一项低于有期徒刑,则不构成累犯。

如果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对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而不按累犯处理。

综上所述,缓刑犯在考验期满5年内又犯新罪还是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被发现漏罪,均不能构成累犯。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缓刑考验期并不代表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是否执行原判,取决于他在考验期的表现,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发现未判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期满后原判的刑罚才能不再执行。否则,需根据情况,执行原判决或重新审判。因此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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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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