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法律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能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
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2、犯罪行为不同。
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