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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与民事侵权侮辱行为有什么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77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侮辱罪?

(一)侮辱罪的法律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侮辱罪与民事侵权侮辱行为有什么区别?

(一)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规定,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二)行为的对象不同。

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三)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上文就是对侮辱罪的法律概念,以及侮辱罪和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之间的区别而为您作的简单介绍。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话,是不应该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就像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虽然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其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而仅是将其定性为民事侵权行为,其行为人只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把握好两者的区别,本文仅仅是对二者的法律界限作了个大致的介绍,在具体实践中,建议您最好是请刑事方面的专业律师为您指导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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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该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住宅。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为认定“住宅”?一般而言,供人居住和生活的场所都应视为住宅,其范围,有院墙的以院墙为界,没有的或公寓楼群,则以居室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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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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