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侮辱罪?
(一)侮辱罪的法律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侮辱罪与民事侵权侮辱行为有什么区别?
(一)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规定,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二)行为的对象不同。
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三)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上文就是对侮辱罪的法律概念,以及侮辱罪和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之间的区别而为您作的简单介绍。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话,是不应该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就像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虽然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其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而仅是将其定性为民事侵权行为,其行为人只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把握好两者的区别,本文仅仅是对二者的法律界限作了个大致的介绍,在具体实践中,建议您最好是请刑事方面的专业律师为您指导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