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1、客体要件:人身权利不被买卖的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拐骗、绑架、收买、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属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卖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需注意啥
1、父母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
虽然没有使用拐骗、绑架 等手段,但他们是把子女当成商品出卖,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拐卖儿童罪。
2、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 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
3、拐卖妇女、儿童3人不是指一次拐卖的数量
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4、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怎么认定
在有分工的共同犯罪中,不论行为人是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的客观行为中之何种,只要其具有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目的,均与此情节符合,而不要求实际上已将妇女、儿童卖至境外,离开国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