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2、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由基层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具体执行。取保候审有两种形式:保证人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朋友。保证人应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4、保证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提出申请,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申请取保候审还可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行。
5、保证金制度是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而确立的一种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不愿找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是人民币,并且因我国沿海地区和内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也有所不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申请取保候审,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否则其申请不能成立。
二、取保候审都有哪些情形?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一般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可以取保候审:
1、应当逮捕,但是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等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