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会假冒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这种行为看似属于招摇撞骗,构成招摇撞骗罪,但其实是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其实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刑法对两个犯罪的处罚规定也不一样。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呢?本文将对此作出解答。
一、怎么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要准确区分这两个犯罪,就要知道两者的不同点,具体来说,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二)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三)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四)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呢?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对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之间的不同,以及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处罚规定所作的介绍。但是上文所述的仅仅是一个概括性的介绍,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实际情况往往比人们想象中的更加复杂,因此我们建议案件的当事人最好可以联系专业的刑事律师,毕竟律师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也有着多年的代理诉讼的经验,相信当事人有了律师的专业指导,一定可以妥善解决诉讼中所遇到的问题,并且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合理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