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毕业生连勇,在经历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之后,将不满情绪发泄在11岁的男孩乐乐身上,仅仅因为乐乐在街上玩耍时撞了他一下,连勇就杀死这个无辜的男童。昨天上午,连勇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北大毕业生遭受挫折
连勇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经过努力,他取得北大法律本科学士学位,并开始在北京工作、创业,但是其创业失败,参加司法考试又没有通过,看到连勇一事无成,女友也离他而去。失意后的连勇,租住到了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
2011年11月14日下午5点多,连勇嫌其租住的房子租金贵外出去找房。回家的路上,正碰上几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在街上踢球玩。其中一个男孩乐乐跑动时撞了连勇一下,没说什么就走了。连勇便觉得连小孩子都敢欺负他,于是想到要教训一下小男孩。
杀死男童泄愤被判死刑
其回家之后又折回街上,以家里有小乌龟为名,将孩子骗到其租住地,并将孩子勒死,后将孩子尸体掩埋。过了三四天以后,他在那孩子家的超市门口上贴了一个纸条,写的是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
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他就跟对方要15万块钱。11月22日,连勇在取钱时被抓。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
听完判决,连勇没有任何表情,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抬头看任何人。在被送回暂看室后,连勇拒绝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