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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罪应该怎么认定呢?

此文章帮助了555人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聚众哄抢罪?

所谓聚众哄抢罪,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聚众哄抢罪应该怎么认定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各样的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蜂拥”抢夺公私财物。

1、必须是“聚众”哄抢。即从人数上来看,必须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有时可能达上百人,二人或者二人以下构不成“聚众”。

2、必须是行为人联合行动。

3、哄抢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所有的财产。

4、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虽然有聚众哄抢行为,仍不构成此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但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而是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哄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积极参加的”人一般是指在聚众哄抢中,积极出主意,起骨干带头作用,哄抢财物较多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自己占有或者第三者占用。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能定本罪,实践中,有的人因与他人发生债务或财产纠纷,采用纠集多人强行夺取对方财物的方法,用以抵债,可以本罪论处。

上文就是关于聚众哄抢罪的概念和认定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了解聚众哄抢罪有一定帮助。通过上文所述可以看到,要正确认定聚众哄抢罪主要是看构成该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否已经全部具备。除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外,还需提醒您的是,法律在对聚众哄抢罪的处罚上,一般是追究实施聚众哄抢行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建议当事人在面对这类诉讼案件时,不妨请专业的刑辩律师来为您代理诉讼,律师比较有着多年的经验,一定可以妥善解决这类案件。

广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我们应了解,发出威胁的方式,既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转达,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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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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