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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51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

首先从学理上故意杀人罪属于刑法中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一类,这一类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在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并列的。 两罪的区分在四个犯罪构成上

1、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无区别)

2、主观方面故意(无区别)

3、客体

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是自然人身体的生命权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

故意杀人罪的手段仅仅针对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自然人的生命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手段针对大多数人的安全而且手段不能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手段。

比如:一个人为了杀死自己的女友。想出了在女友下班途中用汽车冲撞的方式杀死女友的方法。这时区分点出现 故意杀人罪(路上只有女友一个人而冲撞女友)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女友在逛街 街上很多人而冲撞) 此外,在定罪量刑上双方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两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剥夺他人生命的罪行中,定罪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量刑结果,如故意杀人罪与强奸致人死亡,同样可能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有期徒刑,但因为罪名不同,社会危害性不同,量刑会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调查过程中一定要如实告诉办案人员自己的行为目的,尽量给自己降低刑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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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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