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在实践中是如何认定倒卖文物罪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
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1992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部分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具体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如果倒卖的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要求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要素。根据司法实践,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而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或者倒卖稀世国宝的等等,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不具有故意的心理不构成本罪,还必须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那些确实既无牟利目的,也无行使目的,而纯粹因为个人兴趣的,不以犯罪论处。此外,对于不知是禁止买卖的文物而买卖的,也不以犯罪论处。
上文就是对倒卖文物罪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倒卖文物罪所作的简单介绍。除了要结合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准确认定倒卖文物罪之外,还要了解刑法对倒卖文物罪的处罚规定,因为刑法对倒卖文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的。我们就建议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不妨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来为其进行辩护,毕竟律师是专业人士,多年的实务经验让律师在辩护方面更具技巧性,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合理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