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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691人  作者:六盘水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

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

(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贪污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

(3)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贪污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

(4)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

二、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或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后者侵犯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只限于公共财产;后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财产。

(4)法定刑上有所不同。前者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后者的最高法定刑却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

六盘水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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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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