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晋城刑事律师  >  免费刑事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暴力取证罪指什么,暴力取证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咨询时间:2012-12-17
免费咨询刑事法律问题:18529592792

咨询内容:

我哥目睹了一起持刀抢劫,公安局认定我哥是这个案子的证人,但我哥不想作证,他害怕报复。结果公安局的人就吓唬我哥,最近还找到我哥,把他打了一顿。请问公安的行为是犯罪吗?

韩宝玉律师解答:

你问的涉及暴力取证罪指什么,暴力取证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两个方面问题。

对此,我认为:

一、暴力取证罪指什么

(一)暴力取证罪的概念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暴力取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目的。

二、暴力取证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

三、暴力取证罪如何处罚

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像你哥这种情况,要看是轻伤害是重伤,轻伤就定暴力取证罪,重伤就定故意伤害罪。

可以说,公安人员的行为确实不恰当。

如果你还有疑问,建议来我所详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
 

刑事相关咨询

就算你已身陷囹圄,就算你已万念俱灰,我都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们一定会与你携手渡过难关!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晋城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7层718

晋城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
晋城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知名律师在线咨询,刑事律师在线快速帮您解决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