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  >  免费刑事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什么是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一般有哪些误区?

咨询时间:2013-02-27
免费咨询刑事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跟您了解一下正当防卫的问题。我一个朋友跟人不和,最先是口角之争,到后来对方就动手了。我朋友也是个急性子,当然的就还击,还把人家打成重伤,我跟他说这样是要负责任的,他说这是正当防卫,没事。我想问一下,他的这种情况算不算正当防卫?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您朋友的这种认识已经陷入了正当防卫的误区。

“正当防卫”的误区,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

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
 

刑事相关咨询

就算你已身陷囹圄,就算你已万念俱灰,我都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们一定会与你携手渡过难关!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知名律师在线咨询,刑事律师在线快速帮您解决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