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其他  >  涉外继承  >  涉外继承须办理哪些公证书,申办公证所需的材料

涉外继承须办理哪些公证书,申办公证所需的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247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涉外继承须办理哪些公证书

(1)关系公证书, 即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公证(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 、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2)死亡公证书, 即被继承人已死亡的公证;

(3)继承公证书;

(4)遗嘱公证书;

(5)身份公证书等。

二、申办涉外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

已当事人申办涉外继承权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其他根据;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在没有以上证明的情况下,应提交尸体火化单据;对于早年死亡无法提供直接证据的,可根据死者墓碑照片、死者讣告以及其他足以证明死亡的证据,同时须由两个以上的知情人作证;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公告。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和数额等有关材料。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遗嘱人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例如:提交结婚证书或收养关系证书,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也可以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特别应注明继承人对死者生前是否尽过扶养、抚养、赡养的义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6)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本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涉外继承须办理哪些公证书以及申办涉外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涉外继承公证书的办理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办理公证书失败,浪费您的宝贵时间,造成您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如果本文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或者您还有没有完全理解本文的内容,没关系,您可以咨询或者直接聘请涉外继承这方面的专家律师。律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相信一定能为您提供很好地帮助。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遗产在海外,当事人可持有效的公证书,向公安部门申请出境,亲自至遗产所在国办理:也可委托中国驻遗产所在国的使、领馆办理:也可委托国外的亲友代为办理。海外遗产继承,法律手续比较复杂,采用何种方式,要视遗产所在国家,遗产种类、数目、诉讼情况和对继承人有利与否决定。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继承法中关于涉外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房产继承,涉外继承公证、遗产税如何征收等法律知识,专业继承律师为您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