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常州遗产继承律师  >  法定继承  >  其他法定继承问题  >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此文章帮助了218人  作者:常州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根据我国《》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一、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特殊情形下的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法定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分配: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常州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当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如父母子女)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当认为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应认定为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则认定为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法定继承相关栏目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常州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孙芹律师
孙芹律师家庭财富保护与传承的专业律师,擅长处理特大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孙芹律师办理多起财富传承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8号

常州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常州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法定继承的份额、比例、什么是转继承及转继承的适用条件等法律知识介绍,专业继承律师为您代理因遗产范围、继承纠纷引起的诉讼。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