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通俗点说,人在生前或临死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死后各事应如何处理即为遗嘱。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老人都是在病危的时候才想到立遗嘱。那么如果病危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公民立遗嘱时要注意什么问题?本文将详细地介绍这些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是有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的遗产继承律师。
一、病危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病危不能写字的,可以立代书遗嘱。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被继承人因病无法自己书写遗嘱,继承人可以找两个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正常成年人作为见证人,遗嘱由其中一个人代书。将遗嘱写好后,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并由被继承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该遗嘱即为合法有效的遗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跟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的,需要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执行;如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中有其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有对其扶养较多的人的话,则需要为这些人留出必要的份额。
二、公民立遗嘱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以上就是有关公民立遗嘱时要注意什么以及病危不能写字如何立遗嘱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实生活中,有些继承人在老人无法自己书写遗嘱时代替老人立遗嘱,殊不知这样很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要知道,遗嘱的订立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否则就会无效。公民在订立遗嘱时如果遇到了困难,最好是咨询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