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具体来说,应该怎样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程序有哪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解惑。对于这些问题,您还可以直接咨询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
一、怎样适用法定继承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二)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三)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五)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六)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七)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八)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九)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十一)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程序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
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的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