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有效的认定标准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这些条件又正是遗嘱是否有效的认定标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遗嘱人最后在遗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遗嘱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法律规定的形式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在《继承法若干意见》第35条中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这里的形式上的欠缺,是指以现在的标准来确定是欠缺的,但却符合当时法律的要求。
5、须遗嘱人死亡
遗嘱人死亡是遗嘱效力发生的时间基准点,因此,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继承时的注意事项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但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判断继承人的情况以被继承人死时为准。
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